• 210.10负责官员应为每一项基本建设建议或其他重大行动准备一份“重要/不重要声明”。
  • 210.20负责官员应按照WAC 1977-11-300至1977-11-390所载的程序作出“阈值决定”(决定是否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除WAC 197-11-908规定的豁免外,或确定需要环境声明时,在确定过程中必须完成环境清单。
  • 210.30如果确定没有不利影响,将编制一份“无关紧要声明”。
  • 210.40如果确定是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之一,将编制“重要性声明”,并启动环境影响声明编制程序(WAC 1977-11-400至1977-11-680)。
  • 210.50上述申请和准备的详细说明请参见WAC 1977-11-400至1977-11-680。

配套文件:Pol采用日期:1981/04/05修订日期:2013/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