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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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活动过程

在回应截止日期之前的初始抗议

  1. 与以下事项有关的抗议,只有在规定的接收招标答复的日期和时间之前提交给地区采购总监,才会被考虑:
    1. 征集不必要地限制了竞争;
    2. (二)招标评审、评分过程不公平、有缺陷的;或
    3. 征求要求不充分或不足以编制答复。
  2. 如果在指定的接收征集答复的日期和时间之前没有收到抗议,则抗议是不合时宜的,地区可以继续进行,而无需承担进一步的义务。
  3. 如果抗议是及时的,采购总监将考虑所有可获得的事实,并在收到抗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除非需要更多的时间。如果需要额外的时间,采购主管将通知提出抗议的答辩人。

对在收到投标/建议书的日期和时间之前收到的抗议决定提出上诉

  1. 抗议答辩人有权对采购主任的决定向区财经科技副校长提出上诉。
  2. 上诉必须在采购总监通知决定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由负责财务和技术的地区副校长收到。
  3. 除非需要更多的时间,否则负责金融和技术的地区副校长将在收到上诉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考虑所有可用的事实,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如需要额外时间,将通知提出上诉的答辩人。
  4. 合同的授予将推迟到财政和技术副校长发布决定之后,除非根据财政和技术副校长的决定,存在紧急情况需要授予合同。
  5. 负责金融和技术的地区副校长对抗议上诉的决定是最终的。如有需要,主管金融和科技的副校长可能会进一步澄清。

通知裁决书后的首次抗议

  1. 答辩人在通知裁决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可要求召开情况汇报会议。
  2. 在《裁决通知》之后提出的抗议,如果采购主管在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收到,且抗议涉及:
    1. 评价者的偏见、歧视或利益冲突;
    2. 计算分数时的错误;或
    3. 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程序或代理抗议程序或DES要求。
  3. 在提出抗议时,抗议被申请人必须通知采购协调员正在对《裁决通知》提出抗议。
  4. 采购协调员在收到抗议通知后,将通知被裁决书的被告。
  5. 除非需要更多的时间,否则采购主管将在收到抗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6. 如果需要更多的时间,采购主管将通知提出抗议的被申请人和收到《裁决通知》的被申请人延迟发布决定。
  7. 如果奖励被维持,采购总监的决定是最终的。
  8. 如果采购主管认为应维持抗议并取消《中标通知》,则应通知所有招标答复者取消《中标通知》的意图及其原因。

在裁决通知后收到的抗议决定上诉

  1. 如果抗议成立,最初收到裁决通知的被申请人在收到取消裁决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金融与技术副校长提出上诉。
  2. 收到抗议书后,财经科技副校长或其指定人员将:
    1. 将上诉通知发起抗议的被申请人和采购主管。
    2. 除非需要更多的时间,否则在收到上诉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上诉被申请人和原抗议被申请人发出决定。如果需要更长时间才能作出决定,将通知所有被申请人,包括上诉被申请人和原抗议被申请人。
  3. 如果财政和技术副校长支持上诉并支持合同授予,采购协调员将通知所有应答者的决定。
  4. 如果财政和技术副校长支持采购主任的决定,采购协调员将着手取消该奖项。
    1. 如果该奖项被取消,金融与技术副校长可以拒绝所有投标、报价或建议,并征求新的投标、报价或建议。
    2. 如果金融与技术副校长没有决定拒绝所有投标或建议,则将授予:(a)响应速度第二低的投标人,如果该奖项是招标邀请的结果,或(b)排名第二高的投标人,如果该奖项是招标请求的结果。
  5. 财经科技副校长的上诉决定为最终决定。

抗议的形式

所有抗议和上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抗议或上诉被投诉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送达,并寄给上述指定审核职责范围内的个人。

抗议的物质

提出抗议或上诉的答辩人必须:

  1. 陈述提出异议或者上诉的被申请人据以作为其诉讼依据的全部事实和论据;
  2. 附上与书面抗议或上诉有关或提及的任何相关证据。

所有与被抗议或上诉的征集活动有关的通讯必须通过为地区进行正式审查的人来协调。